2022年7月18日下午,在学校和中共黑水县委县政府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四川灾害经济研究中心和乡村产业振兴研究中心负责人、校学术期刊中心副主任、《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刘后平教授在黑水县为乡村干部培训班做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解读”的专题讲座。
随着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运行、权利行使、职能发挥以及责任承担等都亟须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2021年7月29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后称《条例》),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国首个由省人大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有助于为国家立法探索“四川经验”。
刘后平教授围绕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沿革、《条例》制定背景、《条例》主要内容、《条例》的亮点及现实意义,结合国内外典型案例、黑水县实际、个人的研究与思考等对《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进行了详细地解读,并指出巩固好、利用好、发展好农村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问题。刘后平教授对《条例》的解读得到了学员们的高度认同和积极响应,参训的乡村干部,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政府部门干部对如何理解把握《条例》精神,如何结合黑水县乡村资源与环境优势、区域产业特色,如何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等有了新的认识。
本次培训是我校落实黑水县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四川灾害经济研究中心和乡村产业振兴研究中心专家积极承担培训任务,助力黑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

图 专题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