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四川灾害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31    作者:四川灾害经济研究中心     来源: 四川灾害经济研究中心    点击:

四川灾害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灾害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于减灾与减贫经济学理论体系建设与实践问题,着力推进灾害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服务于四川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选题原则

选题要遵循本中心2023项目申报指南。指南上的选题为方向性条目,申请者可根据指南相关条目自行拟定具体题目。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培养项目、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5-0.8万元;一般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培养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2-0.4万元;自筹经费项目没有经费。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没有取得博士学位,但确有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材料请另附页,需注明推荐专家姓名、职称、推荐意见,并有推荐专家亲笔签名)。申请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申请研究生科研创新培养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成都理工大学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自筹项目的负责人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申请人要依据《四川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告的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预算。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项目与经费资助项目实施相同的管理。

(二)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非申报人的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项目申报。

(三)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三年内不予申报。

(四)在立项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申报事宜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望各申报单位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确保申报书的真实性和资格审查、内容、选题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及项目组完成研究任务的必要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

五、结题

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一般项目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特殊情况可申请一次(一年)延期;研究生科研创新培养项目要求1年内完成。凡获得立项项目,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灾害经济研究中心2023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结要求提交结项申请,中心鼓励提前结

本中心项目的最终成果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

(一)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结

1.学术专著1部;

2.CSSCI/CSCD/ SSCI/ 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不含扩展版),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3. 研究报告1份且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要领导签署的肯定性批示。

(二)一般项目及自筹经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结

1.学术专著1部;

2.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3.研究报告1份(须经中心组织审评)。

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四川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灾害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重点(或一般或研究生科研创新培养或自筹)项目”。项目研究成果归属本中心。成果形式为学术专著者,需按期提交结书稿一式三份,由中心组织学术委员会三人以上鉴定通过方可出版,待专著出版后办理结手续。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于鉴定:

发表两篇及以上CSSCI/ CSCD/SSCI/SCI来源期刊论文;相关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专家建议》或省社科规划办《成果专报》采纳的;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的咨政报告(需提供证明);项目研究成果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奖项的(含获奖公示);研究成果获得1项厅局级以上奖项的(含获奖公示;仅限一般项目)。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年度项目受理申报时间20239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单位科技处(社科处)务必汇总所在单位全部申报材料后,经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邮寄纸质版申报书与活页一式3份(申报书A3双面打印且中缝装订),并发送电子版的申报书、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附件2)到中心邮箱:837846187@qq.com,请写明邮件主题:单位名称+2023四川灾害经济研究中心项目,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2.项目一经立项,申报书即为法定契约,作为结项依据。

七、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一号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四川灾害经济研究中心办公室

邮编:610059

联系人:饶晶晶

联系电话:18716164118

E-mail: 837846187@qq.com

      

2023831日         

附件:申报附件材料